什么定义了系统的功能需求
功能需求,业务需求定义了系统的功能需求。
它是从系统的外部看系统功能,并不描述系统内部对功能的具体实现。
系统需求(systemrequirement)用于描述包含有多个子系统的产品(即系统)的顶级需求。系统可以只包含软件系统,也可以既包含软件又包含硬件子系统。人也可以是系统的一部分,因此某些系统功能可能要由人来承担。
什么是软件需求,什么是功能需求?——论需求的三个层次和三个方面(2)
我们的软件产品或者项目,其需求都有三个层级和三个方面。 一、我们首先看需求的三个层次软件需求包括3个不同的层次――业务需求、用户需求和功能需求。 业务需求(Business requirement)表示组织或客户高层次的目标。业务需求通常来自项目投资人、购买产品的客户、实际用户的管理者、市场营销部门或产品策划部门。业务需求描述了组织为什么要开发一个系统,即组织希望达到的目标。使用前景和范围(vision and scope)文档来记录业务需求,这份文档有时也被称作项目轮廓图或市场需求(project charter 或 market requirement)文档。功能需求(functional requirement)规定开发人员必须在产品中实现的软件功能,用户利用这些功能来完成任务,满足业务需求。功能需求有时也被称作行为需求(behavīoral requirement),因为习惯上总是用“应该”对其进行描述:“系统应该发送电子邮件来通知用户已接受其预定”。功能需求描述是开发人员需要实现什么。注意:用户需求不总是被转变成功能需求。产品特性,所谓特性(feature),是指一组逻辑上相关的功能需求,它们为用户提供某项功能,使业务目标得以满足。对商业软件而言,特性则是一组能被客户识别,并帮助他决定是否购买的需求,也就是产品说明书中用着重号标明的部分。客户希望得到的产品特性和用户的任务相关的需求不完全是一回事。一项特性可以包括多个用例,每个用例又要求实现多项功能需求,以便用户能够执行某项任务。系统需求(system requirement)用于描述包含有多个子系统的产品(即系统)的顶级需求。系统可以只包含软件系统,也可以既包含软件又包含硬件子系统。人也可以是系统的一部分,因此某些系统功能可能要由人来承担。业务规则包括企业方针、政府条例、工业标准、会计准则和计算方法等。业务规划本身并非软件需求,因为它们不属于任何特定软件系统的范围。然而,业务规则常常会限制谁能够执行某些特定用例,或者规定系统为符合相关规则必须实现某些特定功能。有时,功能中特定的质量属性(通过功能实现)也源于业务规则。所以,对某些功能需求进行追溯时,会发现其来源正是一条特定的业务规则。功能需求记录在软件需求规格说明(SRS)中。SRS完整地描述了软件系统的预期特性。SRS我们一般把它当作文档,其实,SRS还可以是包含需求信息的数据库或电子表格;或者是存储在商业需求管理工具中的信息;而对于小型项目,甚至可能是一叠索引卡片。开发、测试、质量保证、项目管理和其他相关的项目功能都要用到 SRS。 除此之外,对于需求层次,我们还有其它的分法: 组织级需求-业务需求-用户需求-功能需求(有时也叫行为需求)。 组织级需求:一般代表着组织的愿景和目标。对于大的公司,一般是通过资深的咨询顾问和咨询公司得出的,呈现的方式是咨询报告。比如在ITSM或者企业信息化这方面。典型的组织级的需求是:降低成本、减少库存成本、提升IT服务部门在企业中的价值、通过ISO20000、提高IT服务的效率、提高员工的满意度等。 业务需求:是要完组织的使命,达成组织的愿景的各个业务流程和业务单元具有的需求。业务需求服从于组织需求。 用户需求:用户级的需求,是在业务级的需求下,各个岗位协作完成业务而具有的需求。我们在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表述的需求其实主要是这一部分需求。 功能需求:同样,它代表着产品或者软件需求具备的能力。 一般是管理人员或者产品的市场部门人员负责定义软件的业务需求,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对信息系统而言)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商业软件而言)。所有的用户需求都必须符合业务需求。需求分析员从用户需求中推导出产品应具备哪些对用户有帮助的功能。开发人员则根据功能需求和非功能需求设计解决方案,在约束条件的限制范围内实现必需的功能,并达到规定的质量和性能指标。当一项新的特性、用例或功能需求被提出时,需求分析员必须思考一个问题:“它在范围内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该需求属于需求规格说明,反之则不属于。但答案也许是“不在,但应该在”,这时必须由业务需求的负责人或投资管理人来决定:是否扩大项目范围以容纳新的需求。这是一个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和预算的商业决策。 二、需求的三个方面 除了功能需求外,SRS中还包含非功能需求,包括性能指标和对质量属性的描述。质量属性(quality attribute)对产品的功能描述作了补充,它从不同方面描述了产品的各种特性。这些特性包括可用性、可移植性、完整性、效率和健壮性,它们对用户或开发人员都很重要。其他的非功能需求包括系统与外部世界的外部界面,以及对设计与实现的约束。还有一项称为可用性(usability)的质量属性,它规定了业务需求中“有效”(efficiently)一词的含义。约束(constraint)限制了开发人员设计和构建系统时的选择范围。约束,在产品的架构设计中,是需要被首先考虑的问题。 如果说产品的功能代表了产品的能力,那么产品的质量属性代表了产品的品质,产品的约束代表了产品必须去满足的或者适应的条件!用人说“用户体验”是产品的灵魂,对于个人级的软件这么说或许很恰当,当对于企业级甚至是行业级的产品,其灵魂有两个:一个是产品带个用户的价值,另一个是产品的品质,简单的说,就是价值和品质。但其成为一个产品的前提应该是满足约束,否则就不应该设计、开发、进入市场而成为一个垃圾。
功能需求
3.2.2.1 业务管理的互联互通
建立统一的业务管理规范,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把分布在劳动保障、民政、社会保险及各个部门密切相关的业务要素连接起来,形成有机的业务链条,通过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实现社会保障各业务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1)劳动保障业务系统。主要功能是为政府机构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分配、职业、劳动政策所需的信息,以适用及时准确的各种信息为基础进行定量分析,以客观科学分析为手段,制定各种计划和规划,实现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最终建成完备高效的与社会保障业务发展相适应、与国家经济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应用系统。
(2)民政业务系统。民政业务系统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社会机构、团体、社区以及费用结算管理等功能。
(3)社会保险业务系统。社会保险服务对象是社会全体劳动者,主要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方面对社会劳动者提供基本保障,享受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缴纳保险费和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最终实现保障的目标。其主要功能是: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费用划拨管理、资格审核、待遇发放、个人账户管理、基金会计核算等功能。
(4)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社会保障各业务部门需要共享和交换数据,以办理失业救济金为例进行说明:劳动保障部门提供人员的失业证明、社会保险部门依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失业证明信息进行失业资格审核,并发放失业救济金,人员的失业信息由劳动保障业务部门提供,为社会保险的业务使用。
建立社会保障各业务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合理设定数据的存取权限和访问权限,使社会保障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可以共享和交换,从而实现各业务系统的统一和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5)社会保障金支付系统。社会保障金支付系统,充分考虑社会保障卡的支付功能,通过持卡人在申请社会保障业务时,指定一个银行账户参与社会保障业务的支付应用,通过银行实现社会保障金跨区的支付。
(6)科学的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在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借助数据仓库、信息网络、精算等科学技术手段,实现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政策咨询、统计、监测、分析、预测和决策支持等功能。
决策支持系统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地利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所包括的数据,通过汇总、分析等手段,从中挖掘出业务的内在规律,为决策层和管理层提供详尽、科学、及时的统计分析、预测监督及决策支持等信息,保障及监控社会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转,提供优质、科学的服务。
3.2.2.2 信息发布和咨询服务系统
主要功能包括:①常规静态信息的发布;②参保情况和待遇支付信息的发布;③各种统计分析决策信息发布;④各类信息的查询;⑤通过呼叫中心为公众提供电话、传真、自动语音应答等各类社会化的咨询服务。
3.2.2.3 社会保障卡系统
社会保障卡系统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卡的管理,使社会保障卡起到公民卡(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服务对象)和安全卡(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计算机操作人员)与社会保障各业务系统之间网络及信息沟通的桥梁作用,围绕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劳动保障、民政事业、社会保险三大核心业务系统的应用,并逐步扩展到其他相关业务系统中使用,支持社会保障各业务系统所开展的主要业务,并能跨区域、跨业务系统、跨平台地在线使用和脱机使用。
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各项服务和管理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供的IC卡作为工具和手段,统一服务和规范管理,提高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3.2.2.4 通用的网络平台支撑
建立省级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网络通信平台,网络系统应提供高效、可靠、便于管理的网络平台。网络主要功能如下。
(1)为各种社会保障业务服务。
(2)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做好基础。
(3)可以成为以后开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
(4)当该网络联入互联网之后,广大用户还可以通过它接入国际互联网。
(5)支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和有效运行,并为支持其他政府业务管理系统留下可扩充的余地。
3.2.2.5 CA中心
CA中心负责整个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认证,CA中心负责直接给最终用户发放支持各种应用的数字证书,并管理其所发证书。CA系统安全可靠,以保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数据交换的可靠和系统安全。CA中心应具有可扩充性,以便扩展为将来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CA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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