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根据国家及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申请认证的产品/服务的相关活动的简介。
4) 产品生产流程/服务过程简图。
5) 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6) 认证范围所涉及的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和守法记录(如事故记录、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记录)。
7) 近两年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抽查报告( 如有特殊危险区或限制区,提供说明材料)。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条件
1. 申请方必须具备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申请方,申请认证时要有法人的授权证明。
2. 申请方遵守中国签定的国际环境保护法规、中国环境保护法律和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3. 在审核组进入现场审核前申请方应已按GB/T24001标准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建立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并实施运行至少3个月。
4. 申请方在进行现场审核前,应至少按照GB/T19001-2003的要求进行一次完整内审并进行了管理评审;
5. 申请材料;
a.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
b. 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c. 受控的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以及第三层次文件清单至少在审核前45天提供;
d. 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所覆盖的范围(包括产品范围、地域范围);
e. 申请组织概况;
f. 申请组织机构分布平面图、工艺流程图、认证范围、下水管网图和社区平面图;
g. 环境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h. 适用于本组织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等;
必要时提供下列资料:
a.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
b. “三同时”设施的设计方案及竣工验收报告和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c. 体系运行期间未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明;
d. 上一年度以来的环境监测和污染源检验报告;
e. 上一年度以来排污收费和环境管理奖惩记录;
f. 上一年度以来相关方的投诉或抱怨记录;
g. 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对污染物浓度及总量控制指标的达标排放证明。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条件
1. 申请方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申请方,申请认证时要有法人的授权证明。
2. 申请方遵守中国政府为保护劳工状况而签定的国际公约、中国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行政法规。
3. 在审核组进入现场审核前申请方应已按照GB/T28001标准、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建立文件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实施运行至少3个月。
4. 申请方在进行现场审核前,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已有效运行,至少进行了一次完整内审并进行了管理评审。
5. 申请材料:
a.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
b. 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c. 受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以及第三层次文件清单,这些文件及清单应在审核前至少45天提供;
d. 申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所覆盖范围(包括产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e. 申请组织概况、平面布置图、主要设备、工艺/业务流程图;
f. 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清单;
g. 适用于本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清单;
h. 体系运行期间未受到职业健康安全行政处罚的证明;
i. 相关方的投诉或抱怨及整改记录。
j. 与申请认证组织相关的其他适用的背景资料,如危险化学品清单。
本地认证机构 孙女士 1883415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