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车工须持证上岗,未经专门训练和未通过考试者不得单独操作。
二、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bao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三、对地操行车,每天在行车工作前检查以上所列各项部位。如有异常立即告知设备部进行检查维修,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四、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五、行车工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车、小车运行时;
②起重机通过或行驶在视线不清处时;
③行车运行到接近同跨轨道上的另一台行车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六、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歇,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物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不得离地面过高。
七、地操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